关于成立 “奇思妙想”科技团并招募成员的通知 各位学员: 为提高我县青少年的科学、文化艺术修养,活跃青少年精神文化生活,三门县青少年活动中心联合三门县少工委决定成立三门县青少年“奇思妙想”科技团。组织热爱科技发明、创作的本县青少年通过专业培训,倡导广大青少年勇敢、乐观、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。通过各种演出和交流活动促进三门青少年与社会的广泛交流,为学员提供展示自我的平台。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: 一、培养目标: 培养少年儿童科学素养和团队精神,掌握科学技术的运用和技能,代表三门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参加各级比赛。 二、负责单位: 三门县青少年活动中心(三门县青少年学生校外素质教育实践基地) 三、招收名额: 拟招收科技团成员50名(学生性别不限)。 四、招生对象与条件: 城区范围内小学二年级以上及初中七、八年级在校学生;热爱科学发明、创作,具有一定的功底;有参加过县级及以上科技类比赛经历的孩子将予以优先考虑。 五、报名时间和办法: 1、报名时间:即日起开始报名,截止到3月1日。 2、报名办法:到青少年活动中心现场报名 六、选拔时间安排及办法: 1、 时间:2014年2月16----28日 2、办法:现场创作,题材不限。 七、其他 三门县青少年“奇思妙想”科技团属于公益性的免费培训项目,科技团老师均由县内知名劳技、科技创作教师担任,培训经费由三门县青少年活动中心承担,不向学员收取培训费。培训时间暂定为每周六下午。 三门县青少年活动中心 2014年2月10日
三门县青少年“奇思妙想”科技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一、本社团是在青少年活动中心的指导下,依照中心规章制度和社团章程,独立开展活动的学员自愿参加的学生团体。 二、社团的宗旨是“探索•实践•创新”。目的在于团结和引导对科技创新实践活动感兴趣的广大青少年,适应当代科技发展对人才的要求,勤奋思考,勇于实践,全面提高。 三、社团的基本任务:本社团将根据中心相关制度,围绕科技创新这一中心,在指导老师的带领下开展各项科技实践活动。同时为每年一度的各级青少年科技活动做准备。 四、凡本中心有对科技创新实践活动感兴趣的学员,均可自愿加入本社团。社员通过符合社团章程的民主程序,具有讨论决定本社团的重大事务,参加社团组织的一切活动的权利。同时应遵守本社团章程,积极工作,维护本学校以及本社团荣誉。 第二章 社团成员的权利及义务 凡认同本社团章程、对科技事业充满热情、有兴趣进行科技创新活动的青少年,由自愿报名申请,经本中心批准,即可成为本社团社员。社团成员有退团的自由。 一、社团成员的权利 (一)在社团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,社团成员可向科技辅导老师自荐为班级科普推广员; (二)优先参加�旧缤抛橹�的各项活动,优先取得有关资料,择优参加科技活动比赛; (三)参与本社团管理,出席社员会议,听取、审议委员会工作报告; (四)质询、建议、批评和监督本社团各项工作; (五)向创新科技社提出开展活动支持和帮助; (六)推荐新社员; (七)社员有退社自由,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经本中心批准,即可退社;凡严重违反校规、章程者,经活动部决定可取消会员资格,不再享受社员的权利。 二、社团成员的义务 (一)关注科技发展动态,不断提高自身科学素质和实践能力。 (二)遵守社团纪律,按时参加社团活动。 (三)充分落实社团安排的任务,必须按时完成,对任务有更好的意见或建议可立即向上反映,指导老师将正确采纳。 (四)听取非社团成员对本社团的意见或建议,向社团组织反映。 (五)积极参加探究实践活动,有持续的热情和新颖的创意。 第三章 社团的工作方式 �弧⑸缤诺幕疃� 本社团主要组织参与和科技实践相关的各种活动,根据每学期的活动规划,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。 活动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 (一)科技创新实践 1.组成课题小组开展探究实践活动; 2.组织课题小组研究实施科技类比赛; (二)展示与交流 1.创办科技活动资料,宣传最新科技动态,展示学员作品; 2.创建中心科技特色网页,提供探究学习交流平台; 3. 开展科普周活动,组织参加科技节活动; 二、社员的工作要求 (一)在生活中所发现的问题,提出解决问题的相关途径; (二)对社团工作的具体建议; (三)通过科技活动发展与提高自身的科技创新能力。 第四章 社团的纪律 一、服从安排,活动时注意配合,各分社团社员友好�啻Α� 二、礼貌待人,严禁与领导、老师及其他同学发生冲突。 三、严禁不经社中心同意,以社团名义进行任何活动。 四、不得无故在社团活动中缺勤。 第五章 社团的组织 社团由中心活动部、科技指导老师带领社团,社团设各兴趣小组,成员直接在兴趣小组活动: 一、中心有对重大活动的决定权,同时有义务努力致身于社团建设。 二、活动部负责科技工作计划制定、材料汇总,科技教育具体落实。 三、社团科技实践工作以课题小组形式进行,小组设负责人; 第六章 社团的奖惩制度 一、每学期评选优秀社员,给予精神表扬和表彰奖励。 二、对于在本社举办比赛获奖的社员,给予表彰奖励。 三、对于社团活动积极分子、先进个人,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。 四、无故缺勤三次以上则视为自动退社。 五、对于到处宣扬不良思想,给社团造成不良形象者,勒令其退社。 第七章 社团的经费 经费由中心财务预算,社团向中心申请,设备和实验地点由中心提供。社团所有款项须经中心同意方可使用。 第八章 附则 一、本章程自社团成立之日起生效。 二、本章程将在今后活动中不断补充和完善。 三、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三门县青少年活动中心所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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